少奇、小平同志阅，请小平与陈云、王鹤寿[2]两同志商量，用
中央名义将江苏办法，通知各省、市、区仿照办理[1]。
毛泽东
五月廿三日
[1]
邓小平1959 年5 月26 日代拟了中共中央指示，将李富春的信和范
慕韩等的信一并转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 注

[1]
国家计委委员范慕韩等1959 年5 月16 日给计委党组并李富春主任
写信说，我们到江苏各地了解钢的生产情况后，感到江苏省钢铁工业的生产
和建设完成得不够好，最根本的问题是基本建设铺得太大、太多，未能集中
有限的力量一个个地上，
因而6 个新建钢铁厂现在都还是"半拉子"，不能开
始生产。现在江苏省委对这6 个钢铁厂的建设已经重新作了布置：先保证把
常州钢铁厂尽早配套投入生产；在上海帮助下把南京钢铁厂和无锡钢铁厂配
好套，争取在7 月份投产；其他3 个钢厂暂停建设，把已有设备调剂给上述3
个厂使用，下半年看情况再考虑这3 个暂停厂的安排。我们认为江苏这样做
是正确的。集中力量，保证钢铁厂一个一个地上，而不是一拥齐上，会大大
减轻建设和配套的压力，也有利于保证钢的增产。这种情况并不是江苏省独
有的，看来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各省钢铁厂的建设安排，真正做到缩短战线，
集中力量，这是保证今年钢产量的有效措施。李富春5 月22 日将这封信转报
中央、毛泽东，并附信指出，他认为江苏省委决心对钢铁工厂的建设采取缩
短战线、集中力量、合理布点的措施是完全正确的，建议冶金部帮助其他有
类似情况的省市也采取这一措施。
[2]
陈云，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王鹤寿，当时任冶
金工业部党组书记、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