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苏省重新布置钢铁工厂建设的批语（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少奇、 小平[1]同志阅，请小平与陈云、 王鹤寿[2]两同志商量，用中央名义将江苏办法[3]，通知各省、 市、 区仿照办理[4]。毛泽东五月廿三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务院副总理。〔〕 　 陈云，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 国务院副总理。 王鹤寿，当时任冶金工业部党组书记、 部长。[3] 　 国家计委委员范慕韩等一九五九年五月十六日给计委党组并李富春主任写信说，我们到江苏各地了解钢的生产情况后，感到江苏省钢铁工业的生产和建设完成得不够好，最根本的问题是基本建设铺得太大、 太多，未能集中有限的力量一个个地上，因而六个新建钢铁厂现在都还是“ 半拉子”，不能开始生产。 现在江苏省委对这六个钢铁厂的建设已经重新作了布置：先保证把常州钢铁厂尽早配套投入生产；在上海帮助下把南京钢铁厂和无锡钢铁厂配好

套，争取在七月份投产；其他三个钢厂暂停建设，把已有设备调剂给上述三个厂使用，下半年看情况再考虑这三个暂停厂的安排。 我们认为江苏这样做是正确的。集中力量，保证钢铁厂一个一个地上，而不是一拥齐上，会大大减轻建设和配套的压力，也有利于保证钢的增产。 这种情况并不是江苏省独有的，看来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各省钢铁厂的建设安排，真正做到缩短战线，集中力量，这是保证今年钢产量的有效措施。 李富春五月二十二日将这封信转报中央、 毛泽东，并附信指出，我认为江苏省委决心对钢铁工厂的建设采取缩短战线、 集中力量、 合理布点的措施是完全正确的，建议冶金部帮助其他有类似情况的省市也采取这一措施。[4] 　 邓小平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代拟了中共中央指示，将李富春的信和范慕韩等的信一并转发各省、 市、 自治区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