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关于给社员分配自留地
以利发展猪鸡鹅鸭问题的
指示稿的批语和修改［1 ]
( 1 959 年5 月7 日）
昨天同李先念、谭震林、廖鲁言［2［三同志商定的。
毛泽东
五月七日上午二时

[1]
本篇三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文字；本篇四是毛
泽东在指示稿的末尾加写的一句话。毛泽东还为指示稿拟了《关于分配私人
自留地，以利发展猪鸡鹅鸭问题》的标题。
1959 年5 月7 日，中共中央向各
省、市、自治区党委下发了这一指示。

[2]
李先念、谭震林，当时均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廖鲁言，当时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农业部部长。
491

毛泽东全集第四十一卷

即送刘、邓、周、朱、林川阅，尚昆121 用电话发去，另印如
日U 刁飞。
最近几个月以来，养猪头数大量减少，这对于和、肥、猪肉的供
应和私人零用钱的取得这样三件大事，都是非常不利的。要迅速改
变这种局面，必须采取公社各级集体养猪和社员家庭私养并重的方
针，两条腿走路。鸡、鸭、鹅也是如此。
四
此事（3 （要快，请你们早作决定，下达执行。

[!]
刘，指刘少奇。邓，
指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
总理。周，指周恩来。朱，
指朱德。林，指林彪，
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
国务院副总理。

[2]
尚昆，
即杨尚昆，
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

[3]
指给社员分配一定数量的自留地，以便私养猪、鸡、鹅、鸭。经毛泽
东修改后的指示稿说：“要社员私养猪、鸡、鹅、鸭，就要给社员一定数量的
自留地。
自留地的多少，应当按照原高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按人口计算，
不
超过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的5克，也可以按猪计算，每头猪拨给一分或者二分饲
料地，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
自行决定。”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