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意给达赖复信问题的批语
(1959 年3 月
15 日）
中央：
十四日以谭冠三(II名义，答复达赖的一封信，很好，政治上使
我处于主动。看他反应如何。如有复信，不论态度怎样，均应再复
一信。以后礼尚往来，可再给信。这些信，准备在将来发表。为
此，要准备一封信历述几年以来中央对诸大事件宽大、忍耐的目
的，无非等待叛国分子、分裂分子悔悟回头，希望达赖本着十七
条121及历次诺言，
与中央同心，平息叛乱，杜绝分裂分子，
归于全
民族团结，则西藏便有光明前途，否则将贻害西藏人民，终遭人民
弃绝。以上请考虑。

毛泽东
三月十五日下午四时

[1]
谭冠三，
当时任中央驻西藏代理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政
治委员。

[2]
指1 951 年5 月23 日签订的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
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共十七条。主要内容是：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
藏，西藏人民回到祖国大家庭中来；

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
西藏，巩固国防；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的各
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
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