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农民的关系有点紧张。一是粮食问题，二是供应问题。在北京看了一些材料。就想这个问题。在天津、郑州找省委、地委同志谈，各地都在解决这个问题。反本位主义、反个人主义，情有可原，赦你无错，不给处分。农民瞒产私分是完全有理由的，不瞒产私分不得了。去年11月以来，这股“共产风”白天吃萝卜，晚上吃大米，几亿农民和小队长联合起来抵制党委，中央、省、地、县是一方，那边是几亿农民和他们的队长领袖作为一方。管理区生产队队长是中间派，动摇于两者之间。就是我们手伸得太长，拿得太多，他们就不得不瞒产私分。不上调粮食，不给予处分，实际上是承认他们有权。从九月起，有一个很大的冒险主义错误。这个问题不很好解决，很可能会犯斯大林的错误。农业不能发展。河南公社生产费20％，积累、税收50％，农民只分到30％，瞒15％，实际拿45％，猪归公社，大白菜也归公社，平均主义就是冒险主义。我们的决议提了按劳分配，至于如何实行，没有讲，生产责任制提了。如何实行。也没有讲。谁料到大丰收出粮食问题。今年要出个安民布告，生产多少，征购多少，吃多少。生产队养的猪归谁？卖东西的钱归谁？一盘棋大部分是五亿农民，第一是安排社员的生活。第二是安排积累，公社积累18％；，加上国家税收7％，共25％，现在很多地方超过了这个比例，是很危险的，就会犯斯大林的错误。现在统得太多，公社至少有十统。一统税收，二统购，三统积累，四统生产费，五统公益金，六统管理费，七统工业，八统文教，九统供给、工资……。我说，本位主义只能是部分的本位主义，不能都戴本位主义的帽子，几亿农民都戴这顶帽子不舒服，要去掉这顶帽子。能完成征购任务而不完成，可以按个本位主义，基本上大部分是基本权利，不是本位主义。

　　讲四个问题：一是所有制问题，二是劳动问题，三是分配问题，四是干部下放当社员。

　　一、所有制问题。公社集体所有制，少则三、四年，多则五、六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逐步完成由基本上是生产队（即过去的高级社）的所有制过渡到公社所有制。大集体和小集体的矛盾，要承认它合法，现在基本上是他们的所有制，公社所有不了，他们就瞒产私分。目前只能是部分的公社所有制，即基本队有，部分社有，过去没有搞清楚。农民有两面性，农民还是农民。上次郑州会议前，讲农民觉悟高，大兵团作战，共产主义风格。秋收以后，瞒产私分，名誉很坏，共产主义风格那里去了？农民还是农民，农民只有如此，应该如此。一下子搞共产主义不可能。有人说，这是向农民让步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向农民让步，但基本上不是让步，是我们要得太多。把卖猪卖大白菜的钱交给公社去了，不给生产队。农民怕共产。当然他们就杀猪、吃菜。实际上大批公社的鸡都共产了。所以把公鸡杀掉，母鸡藏了。

　　现在的公社是联邦政府。要由联邦政府逐步过渡到统一政府。变秦始皇就危险，十三年亡国。隋炀帝三十一年灭亡。一不能统一拉平分配，二积累、社办事业不能过多，要有个过渡。现在社办工业太多。社揽的事情太多。羊毛出在羊身上，羊是农民和生产队，要在农民和生产队上刮羊毛，所以产生对抗，站岗放哨。不要砍富队补穷队。而是要帮助穷队向富队看齐，这就需要时间。我反对平均主义和左倾冒险主义。手伸得太长，用的劳动力太多，工业办得太多，竭泽而渔，可能影响农业三十年不能发展。所有制只能基本队有，部分社有，逐步转过来变为基本社有，部分队有。由互助组到高级社，没有过渡不行。这样作，基本上不是向农民让步的问题，而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公社所有制只能经过几年引导农民一步一步地去完成，而不能在目前一下子去完成，要办就违背客观规律，请你自己缩手。由互助组到高级社，经过了四年（1953年到1956年），由高级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到公社集体所有制，可能也要经过三、四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公社一成立，就完成公社所有制。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问题是将穷队提高到富队的生产水平，这样一个过程，所以要有较多时间。

　　再一个问题，就是公社工业化、机械化、电气化、文化教育事业等，只能逐步发展，逐步有所发展，不能一口气办得很多很大，否则会犯冒险主义错误。扶助穷队向富队看齐拉苏联二千万吨钢来补中国，生产者会反对的。这个过程就是公社工业化、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国家工业化、人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觉悟程度和道德品质的提高、文化教育技术水平提高过程。当然，这还是第一阶段，以后还有几个阶段，才能完成社会主义建设任务。只有这样，才能作到公社所有制，也即接近全民所有制。在这整个过程中，其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其分配原则还是按劳分配的。但是在这个过程的第一阶段内，从1958年算起，少则三、四年，多则五、六年，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完成了。现在是基本上队有，社只有部分所有。假如现在什么都归县，什么都由公社统，就要统翻几亿农民。在三四年，五六年内，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完成了可能有一部分或大部分转到全民所有制。1958年，粮、棉、油、麻大丰收，但是，却在最近四个月大闹粮食、油料不足的风潮，中央、省、地、县、社、管理区六级党委大批评生产队、生产小队的本位主义（反本位主义，我走了三个省，觉得是保护正当权利，幸得有此一手，情有可原，或者是初犯，或者是宣传工作没有赶上），即所谓瞒产私分。另一方面生产队、生产小队则普遍一致瞒产私分，深藏密窖，站岗放哨，进行反抗，保卫他们的产品，反批评公社同上级的平均主义、抢产共产。我以为生产队和群众的作法基本上是合理的。而且合理的。他们基本上不是不合法的本位主义，而是合法的正当权利．因为土地劳力是他们的，劳动结果――产品，应当是他们的。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穷队、富队拉平的平均主义分配方法，是由穷队无偿占有别的一部分劳动成果，这是违反按劳分配原则的。二是国家农村税收只占农业总产值7％左右。不算太多。农民是赞成的，但是很多公社和县从公社的总收入中抽出的积累太多。例如河南积累占26％，如税收7％，共33％，占总收入的三分之一。这是农民对国家的投资。这还不算修铁路、水库等义务劳动，以及很低的工资（如修三门峡）。再扣除1959年生产费20％。再加上公益金、管理费，就达53％以上，社员个人所得只有47％以下，我认为这个数目太少了。

　　公社1958年秋季成立，刮起一股“共产凤”。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三是共各种产，其中有猪、鸡、鸭无偿归社，还有部分的桌、椅、板凳、锅、盆、刀子、碗、筷归公共食堂（还能算废铁无偿收去），以及自留地归公。这几项“公”，应当加以分析。有些是正确的，如大部分自留地归社，这是正常的，有些是不得不借用的，食堂房屋和桌椅、板凳，有些则是不应当归社而归社的，如全部的猪、鸡、鸭。有一部分猪作价归社是可以的。这样一来，共产之风就刮起来了。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这是不许可的。我们曾经无偿剥夺过帝国主义的财产，但只限于德、日，意，英美是打日本的同盟国．并没有剥夺过。其中有些是征用的，有些是挤垮的。我们曾经没收过地主的生产资料，侵犯过地主的一部分生活资料

　　（粮食、房屋）。所有这些都是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不过拿回来而已，所以不叫侵犯劳动成果。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不是采取无偿剥夺的办法，而采取赎买政策。对富裕农民更要谨慎，我们怎么可以对农民采取无偿占有呢？当然，公共积累不是对消费资料的无偿占有，而是为了扩大再生产。

　　我的基本思想不是给队给农民戴本位主义的帽子，使县社干部不顶牛，而是去掉包袱，团结一心，讲明道理，不算错误，把政策搞清楚，这是关系到联系几亿农民的小社以上干部的情绪问题。中央、省、地三级比较超然，而县、社首当其冲，下面是大队、小队和广大群众。我们拿多了一点，也要讲清楚，是好心建设社会主义。主意不好，过分的那一部分，得承认手伸得长，其性质是冒险主义．办法是要开六级干部会议。

　　讲讲党的历史。我们党中央实际上是一个联合委员会，山头很多，一军团三个山头，四方面军四个山头，二方面军两个山头，陕北两个山头，其他各根据地、白区又各有小山头。在延安曾说，要认识山头，承认山头，照顾山头，然后才有可能最后消灭山头，不要骂人家是保守派主义。现在的山头是生产队（过去是穷村、富村）。

　　公社搞什么，一、拿出几百万吨钢装备农业。七年可以机械化，二、搞公社工业，三、搞多种经营：林、牧、渔。这些全民性部分，将来是会发展起来的．三、四、五、六年之后这些东西多了，相形之下，队生产的东西就少了。

　　山东吕鸿宾社先以条子、秤、“帽”子去对付，后以一把钥匙（思想），讲明政策，一个楼梯、双方下楼，用这三个办法去对付。

　　历来讲国家、集体、个人，实际应该是个人、集体、国家。一盘棋应该先安排五亿农民安排适当的粮食。

　　我们党中央逐步建立权利，从前教条主义，强制执行，实际脱离群众，并没有实权，想多统。统不了，把革命统垮。中央有权是一个过程。工业过去统得太死太多，十大关系提出以后，才逐步调整。适当的集中，适当的统一。要逐步。不要希望一步就集中起来。半路中间，怎么来个这样的干老子――公社。工业也要分级管理，才有地方的积极性．反对绝对集中统一。不要乱戴本位主义的帽子。

　　富队、穷队还有中间的队。吃饭标准、工资标准应该不同。吃粮食四、五、六、百斤，工资按劳分配。也允许有多有少。如河南省有富队，按劳能分220元，结果只分给130元，砍了90元。这就是无偿占有了人的劳动成果。

　　二、劳动问题。土地、人力、产品，三种东西，现在名义上归公社所有，而实际上基本上仍然只能是归生产队（即原合作社）所有，现在（1959年以及以后还有一段时间）只有部分的归公社所有。就是说，社的积累，社办工矿场的固定或半固定工人，此外还有一批公益金，一批管理费如此而已，还有一批生产费，不过是过过手而已。这里讲的是人、物。没有讲计划。社的权利还包括统一计划等。雄心不要太大，不要揽权太多，他们的权力只有这样多。我主张权力只搞这样多，要教会公社书记这样作。希望也就在这里。因为年年增加积累，年年扩大社办工业，公社有大、中型的农业机械，社办电气站，社办学校等等。有个三、五、七年，就可以将现在实际所有状况反转过来，由基本上队有，部分的社有。变为基本上社有，部分的队有。就接近于全民所有制。那时当然还会拖一个个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尾巴，如极小部分的宅房土地，果树、小农具、家畜家禽等，还为个人所有。公社范围有个人所有，有小集体、大集体，而房屋在公共宿舍大规模建立起来以前，当然是私有的。现在农民一样不怕二样怕。不怕公社拉走土地，因为知道搬不走．怕的是人力产品随便被人拿走――共产，农民就叫“共产”，虽然我们说的是社会主义。现在是要人要财，这是争执的问题。

　　现在劳动力分配极不合理。农业（农、林、牧。副、渔）劳动力分得太少，工业、服务业、文工团、学校、行政人员分配得太多。一个太少，一个太多。太多的部分必须坚决减下来充实农业。工业方面多了20―30％，山西有一个公社立即减少了30％。服务业人员要大减，一百个人中十个人的比例太大，有的一个伙夫烧十个人的饭。行政人员只允许千分之几，而不是百分之几。山东历城十二万人的东郊人民公社，只有十三人脱产，十五个管理区每区五人，154个生产队每队三人不脱产（不包括财贸人员）。公社不允许有脱产的文工团、体育队、业余的还是可以。生产队与社办工业、与县、与国家争人力，石家庄一个公社跑出去一万一千人。争人的问题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重心是把向城里、工业、服务业跑的人赶回来，加强农业战线。

　　三、分配问题――消费资料的分配问题。队有三等――穷、中、富。粮食、工资的分配应该有差别。社办专业队的工资应该统一。工资可以“死级活评”一月评一次，上死下活。今年要严格规定一个收粮、管粮、用粮的制度，要严格的杜绝浪费，大反浪费。新乡收棉籽号召谁收谁有，结果一天收光。滦县收花生放假三天，谁收谁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解决了。还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去年丰收，反而用粮不足，去年粮食收得粗糙。主要是分配制度问题，反本位主义反不动，制度一万年，还是需要的。要分出国库、社库、队库、堂（公共食堂）库，都必须有制度。一般说来，1958年公社积累搞多了一点，有鉴于此1959年应向群众宣布：公社积累不超过18％，加国家税收7％左右总共不超过25％左右（占工农业总收入），以安人心，以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利春耕。

　　四、干部下放当社员、工人的问题。各级干部分期分批下放生产队当社员，舒同当了九天。每年至少一个月到一个半月。一部分下放到工厂当工人，也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中央、省、地、县、社、区六级，要讲清楚六级只有几百万人，另一级是几亿农民及其领袖小队长和生产队长，是大多数，这两方面要打成一片。在若干年内基本实行队所有，分期分批作到公社所有。这样一来，就一定可以达到发展生产，改善关系的两大目的。目前的紧张关系是队和社，有点“国际紧张形势”，主要怕共产。一经济，一政治，以便舒舒服服搞生产，两方面下楼梯，区以上干部左了一点，生产队小队长一般无罪，我们要向公社党委和小队长讲清楚，帽子只扣一部分，该卖给国家的不卖，是本位主义，这样就可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同情，剩下来的观潮派、算账派就会孤立起来。

　　三月十五日开会不变。同志和地委同志和县委同志研究讨论，提出意见。我的意见是松一下，让农民多生产，也就会更愿意多出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