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959 年2 月，毛泽东和出席苏共二十一大后回国途经北京的胡志明亲切
交谈。

骄傲现象的指示稿［I ］的批语和修改［2]
( 1959 年2 月
13 日
）
应连同附件，一起发出。
毛泽东
二月十三日
发给哪一些单位，请彭真同志商周陈（4J酌定。
[I]
指中共中央外事小组组长、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陈毅1959 年
2 月5 日送审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对外关系中切实纠正骄傲现象的指示》代拟
稿。代拟稿后还附送了国务院外事办公室1 959 年2 月3 日整理的
《关于在对
外关系中所表现的骄傲、急躁和轻敌情绪的一些材料》。
[2]
本篇一是对中央指示代拟稿的批语；本篇二是对中央指示代拟稿的修
改，其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文字；本篇三是在附件中讲到
部分同志“拿我们的框子去衡量别人，片面地夸大兄弟国家工作中的缺点”一
段后加写的一句话；本篇四是在附件的最后加写的一段话。
[3]
中共中央1 959 年2 月1 6 日正式下发了这一指示及其附件。
[4] 用，指周恩来。
陈，指陈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