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意毛泽东不作下届国家主席
候选人的决定稿的批语和修改[1]
（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八日、九日）

一
请小平同志即刻印发。

毛泽东
１２月８日

二
退小平同志印发各同志。请各有关同志今晚即以电话
·
将此件通知各省市自治区，在明后两天至迟大后天（十二月
十二日）开完电话会议，传达到人民公社。

毛泽东
十二月九日下午五时半

三
小平同志：
有几个字的修改，不要再印，只在发表时照改稿登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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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阅后，请交尚昆[2]办理。

毛泽东
十二月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四
几年以来，毛泽东同志曾经多次向中央提出，希望不再
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务。中央全会在经过了
充分的、多方面的考虑以后，决定同意毛泽东同志这个提
议，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不再提他作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候选人。中央全会认为，这完全是
一个积极的建议。因为毛泽东同志不担任国家主席的职务，

专做党中央的主席，可以使他更能够集中精力来处理党和

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的问题，也有可能使他腾出较多的

时间，从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工作，而并不妨碍他对于

国家工作继续发挥领导作用。这样，对于全党和全国人民都
更为有利。毛泽东同志是全国各族人民衷心爱戴的久经考
验的领袖，在他不再担任国家主席的职务以后，他仍然是全
国各族人民的领袖。在将来，如果出现某种特殊情况需要他
再担任这种工作的时候，仍然可以根据人民的意见和党的
决定，再提他担任国家主席的职务。各级党委应当根据这些
理由，在党的适当会议上，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在
工矿企业工人的集会上，在人民公社的集会上，在机关、学
校、部队的集会上，向党内党外的干部和群众进行充分的解
释，以便大家了解这件事的理由，而不致有所误解。

根据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人
民日报》刊印。（有毛泽东修改件）

注释

[1]本篇收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同意毛泽东提
出的关于他不作下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的建议的决定稿
时写的三个批语和对决定稿的修改。其中：（一）写在全会决定的初
稿上；（二）写在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为印发决定稿给毛泽东的信
上；（三）写在毛泽东最后修改的全会决定稿上；（四）是毛泽东修改
定稿的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同意毛泽东提出的他不作下届国家主席
候选人的建议的决定，文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和改写
的。这个决定于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在《人民日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