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邓小平［I］的信
(1958 年11 月28 日）

小平同志：
请考虑组织以大区为单位的七个小组，将北京来的同志们分别
插入各小组，中央常委六人不插入，或只以一二人或二三人插入，
边看文件边座谈。头几天每天只开会一次，酝酿思想，交换意见。
此议，请提交今天下午会议上，征求各同志意见，看是否可
行。没有几天座谈交换意见，人民公社决议（草案）
121中的许多理
论和实践问题是不易弄清楚的。待〔通过〕
1 959 年经济安排问题决
议（草案）
13 1 ，接着就要分组座谈这一件事。如何，请酌。

毛泽东

十一月廿八日上午十一时

[1]

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2]

指准备在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讨论的
《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
议（草案）
》。

[3]

指准备在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讨论通过的
《关于195 9 年国民经济计
划的决议（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