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二次修正草案写的题下说明[1]（一九五八年五月）一九五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修正草案，作了第二次修正，并加以原则的批准，准备提请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　《 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于一九五八年五月又提请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五月二十三日，八大二次会议对纲要作了第二次修正，并决定基本通过这个纲要，“ 号召全党同志和五亿农民一起，和全国人民一起，共同为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