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鸿［l］给毛泽东信的批语
( 1958 年5 月22 日）
小平121同志：
此件131请即刻付印，发给各同志阅。
[l]
沈鸿，当时任煤炭工业部副部长。
[2]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3]
指沈鸿1958 年5 月
22 日给毛泽东的信。信中谈了他对毛泽东创议
编印科学技术创造发明者小传的感想，并建议我国自己制造万吨水压机。这
封信作为八大二次会议文件在会上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