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1］的批语

( 1958 年4 月8 日）
付讨论。研究推广办法［21 。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四月八日

[1]
指中共江苏省委1958 年3 月29 日关于农业中学问题给中央、上海
局的报告。报告说，江苏省的农业中学，是从那江县施桥乡和海安县双楼乡
开始的。施桥乡用七天的时间办了两所，双楼乡用四天时间办了一所。现
在，全省各县都在筹办这类学校，截至本月24 日，共兴办851 所。举办农业
中学必须贯彻群众自办、半耕半读、勤俭办校、为生产服务和谁读书谁出钱
的原则。从已办和正办的农业中学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办学的目的比较
明确，是为了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知识的劳动者。办学的方法，是在
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相信群众，许多重大问题都经过群众讨论解决。学
制一般暂定三年，也有打算学两年的。课程一般有语文、数学、农业知识
（或者有关技术知识课等）、政治四门课。教材暂由各县、市自编，省和专区
也在编写。教师就地取材，一是没有升学的高中生，二是下放干部兼课，三
是在中小学教师中挖潜力，兼课。上课时间，有半日制，有隔日制，
个别也

有早晚班制，形式不拘，
以有利于生产、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学生一律走
读，实行半耕半读，又劳动，又学习。收费标准，各地不一，
一般是每学期
收学费四至五元。校舍一般利用原有祠堂、庙宇或公房，也有租用民房或搭
些草房。都能做到因陋就简，贯彻群众自办，乡社领导，勤俭办学、勤工俭
学的方针。

[2]
1958 年4 月8 日，中共中央向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转发
了江苏省委关于民办农业中学问题的报告。
中央批语中说：

（一）普遍发展民
办农业中学，对于满足广大农民学习科学文化的强烈要求和小学毕业生的升
学要求，有重大的作用。这是实现农业技术改造的一项重要工作，
也是文化
革命的一个重要方面。凡是有条件的省、市和自治区，应当仿效江苏的办
法，大力发展民办农业中学和其他职业中学。（二）随着各地大量举办农业中
学，师资必然感到不足。这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现有师资的潜力，组织未升
学的高中毕业生、下放干部和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干部去做教员；
另一方面需
要加强和改进师范大学、师范学院、师范专科学校和农学院的工作，采取各
种有效方法，迅速培养农业中学的师资，并且帮助农业中学教师的提高。

同
时，各级党委还要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根据因地制宜、学以致用的原则，

编辑当地农业中学的教科书。· （三）农业中学是一种职业学校，它和普通中学
担负着不同的任务。在城市和农村发展民办职业中学的同时，还应当加强对
普通中学的领导，
改进普通中学的教学工作，积极提高教学质量，以保证高
等学校有较高质量的学生来源。普通中学的学生，要利用假期和休息日的一
部分进行劳动，实行勤工俭学，但不应实行“半工半读” ，也不要勉强实行学
校“自给” 和“半自给”，以致妨碍学生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