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烧砖土可代替水泥》一文的批语（一九五八年一月九日）送乔木[1]：烧砖粉代水泥这件新闻[2]，可以转载，并广播。毛泽东十二月[3]九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乔木，即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毛泽东的秘书。[2] 　 指一九五八年一月八日《 广西日报》 刊载的《 烧砖土可代替水泥》 一文，文章介绍了广西省横县南康乡用烧制的砖块轧成粉末代替水泥同石灰、 河沙配用，以解决修水利时水泥不足问题的经验。 一九五八年一月十四日《 人民日报》 以《 烧砖粉可以代替水泥》 为题，转载了这篇文章。[3] 　 这里的月份有误，应为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