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从朝鲜撤回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方案[1]的批语（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同意。毛泽东十二月卅一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从朝鲜撤回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方案，是周恩来同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书记处商议后拟出的。 关于撤回志愿军的办法，方案提出：全部志愿军在一九五八年底以前撤完，分为三批，每批各撤三分之一。 第一批在一九五八年三月至四月撤回；第二批在七月至九月撤回；第三批在年底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