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三中全会的通知[1]
（1957年7月31日、8月1日）
刘、邓[3]：
此件请提政治局通过，发出。省属市委提名是否恰当，请酌。
毛
七月卅一日
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各省委、中央直属市委；各地委；哈
尔滨、长春、沈阳、抚顺、鞍山、旅大、济南、青岛、南京、杭
州、广州、长沙、重庆、成都、兰州、西安、太原各省属市委：
决定于今年九月下半月召开中共中央委员会第八届第三次中央
全体会议。请各省委、中央直属市委、自治区党委、地委、上开省
属市委选派代表一人参加，最好是第一书记。省级第一书记为中央
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者，不再选派代表。议程主要为：（一）整风问
题；（二）农村问题。特此通知，请各有资格到会的同志们在会前对
此两项问题加以研究为盼。
中共中央
一九五七年八月一日

--- 注

[1]本第一是毛泽东写在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八届三中全会的通知稿上的
批语；本篇二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通知。
[2]刘，指刘少奇。邓，指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