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6 年9 月
18 日）
中国政府一向鼓励华侨要遵守所在国的法令，不要从事政治活
动，并且鼓励他们把他们的人力和财力为所在国的利益服务。

当
然，也可能有些华侨做了些不利于印尼利益的事，但是这和中国政
府是毫无关系的。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中国政府和印尼政府应该
很好地合作，对他们进行教育。对华侨包括华侨商人的正当利益应
该加以保护，但是对那些不法的、欺骗和敲诈人民的奸商则应该加
以惩罚。我们在“三反”“五反” 运动期间，就曾经对奸商严厉地惩
罚过。我们现在和新加坡还没有外交关系，如果将来建立了关系，
我们也可以对当地的华侨进行些教育工作。

[1)
这是毛泽东和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苏卡佐· 维约普拉诺托谈话的一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