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曹云芳［1］的信
( 1956 年8 月
11 日）
云芳同志：
七月八日的信收到，甚慰。
罗哲［2）同志英勇牺牲，早就听到一
些消息。一九四五年在重庆的时候，见到张维兄，
曾打听你们的下
落，他只告知你姐姐王夫人已故，你的情形他不知道。现知你仍健
在，并有两个女儿能继承罗哲遗志，我很高兴。罗哲为党艰苦工
作，我可作证，当时没有别的证件。恤金由谁领的问题，应由当地
政府去作决定，如果决定给继子，不给女儿，也就算了，不必为此
去争论。坟墓可由家属修理。现寄上三百元，请你酌量处理。今后
如果还有困难，可以告我设法。你见过的两个孩子，一个在战争中
牺牲了，一个也已病废。你们在贵阳工作有成绩，向你们致贺。
顺祝康吉
毛泽东
一九五六年八月十一日
川
曹云芳，原是罗哲烈士之妻。大革命时期曾随罗哲一起在毛泽东领
导下做革命工作。
[2]
罗哲，中国共产党党员。大革命时期曾随毛泽东从事农民运动。
1928 年牺牲。

给曹云芳的信
毛泽东致曹云芳信的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