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转发广东省委关于镇反工作报告的批语和修改[1]（一九五六年二月）一刘、 周、 瑞卿[2]再阅，在尾上加了几句。
毛泽东发后，抄公安部。
根据手稿刊印。
二可以肯定地说，今年捕人的数目应当较去年大大减少，只捕少数非捕不可的人。
杀人的数目尤其要少，只杀极少数非杀不可的人。
今年三月底中央公安会议的时候，应当根据新的形势，重新拟订一个计划，报告中央审定。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本篇（一）是写在中共中央转发广东省委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二日关于当前社会镇反工作意见的报告的批语稿上的批语。
本

篇（二）是在中央批语稿末尾加写的文字。
中央于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将广东省委的报告批转上海局、 各省市委和自治区党委。
〔〕 　 刘，指刘少奇。
周，指周恩来。
瑞卿，即罗瑞卿，当时任公安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