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两个报告的电报
( 1955 年11 月30 日）
甘肃省委，并告青海、陕西、四川、云南、贵州、湖南、福建、热
河省委，及其他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
看了甘肃省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日关于批判
“甘肃落后论”等
右倾机会主义思想的报告和十一月二十三日关于合作化进展情况的
报告，我们认为你们的路线是正确的，只是合作化的发展计划小了
一点。你们说“目前全省积极要求入社的农民，占总农户百分之四
十左右，加上已经入社的农户，则达百分之五十左右”，但是你们在

第五次省委扩大会议上所作的计划，则要到一九五六年才让“入社
农户达到总农户百分之三十” ，这是不能满足农民的要求的。你们应
当改变这个计划，将已经积极要求入社占总农户百分之四十的农
户，就在今冬明春分两批吸收入社，连同已入社的农户，共达百分
之五十左右，这样你们就主动了，明年秋冬再来一个浪潮，就可以
基本上合作化了。这样做对于用全面规划的方法去发展生产和发展
文化教育是很有利的。根据中南、华东、华北、东北各省计算，除
福建、热河尚未查明，湖南据说只能于今冬明春完成合作化农户占
总农户的百分之三十左右以外，其余十六个省，合作化农户占总农
户的比例，大多数的省已经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少数的省也可以于今冬明春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他们都认为一九五六年下

半年可以基本上完成合作化，即达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根据青海
省委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报告，那里已经入社和酝酿入社的农户已达
百分之五十，还有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可能。看来各省群众的积
极性都很高，如果今冬明春全国各省入社农户最少的能达百分之四
十以上，则可以肯定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全国各省（除新疆自治区）
均可以基本上完成初级形式的合作化，这对今后的工作极为有利。
你们的意见如何，请你们和各地委联系加以研究，电告为盼。
中央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