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袁希洛［1］来京
参加国庆观礼的批语［2]

( 1955 年8 月17 日）

刘、周、陈、邓、彭真、陈毅131阅，退毛。
似可允其来京一行，并参加国庆观礼。此人是江苏教育会派要
人之一，似可考虑给以某种名义。

毛泽东
八月十七日

[1]
袁希洛，
辛亥革命时的同盟会会员和临时议会代表，
20 世纪20 年
代曾任江苏省启东县县长。新中国成立后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上

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

[2]
这个批语写在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黄炎培为转交袁希洛给毛泽东的信给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邢西萍（即徐
冰）的信上。

[3]
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
陈，指陈云，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
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邓，指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国务院副
总理。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陈
毅，曾任上海市市长，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