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最近情况简报上写的文字

( 1955 年7 月29 日）

小平同志：
此件{I ）请即印发各省市委书〔记〕及应到会的人（政治局委员
加若干在京干部），原件用后退我为盼。

毛泽东
七月廿九日

[ l]
指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二处1955 年7 月26 日向毛泽东等报送的农
业合作化运动最近情况简报。主要内容是：一、今年春耕时全国有67 万多个
农业合作社，经过近几个月的整顿，有增有减，现有约65 万个。二、各地对
巩固与发展合作社的工作均作了部署，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集中力量巩固现

有社，主要抓端正政策，做好社的生产工作，合理组织劳力，推行包工制；
做好互助组工作，为建社建立基础；
训练坤、社干部及准备建社的互助组骨
干；
抽调干部下乡帮助社的工作。各省的发展计划大体确立后，逐级向下分

配任务，并由县区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修正意见，然后定案。

三、
1955 到

1956 年度的发展计划是，由现有的约65 万个社发展到103 万余个，入社户
数由1690 余万户发展到约2920 万户。这个材料还附有一份《全国各省现有
社及一九五六年建社计划表》。

我在此件表上的侧面及背面所写的字不要印。
改善耕作法：“）深耕；（2 ）密植；（3 ）复种；（4 ）高产作
物；（5 ）早熟作物；（6 ）选种；（7 ）除虫等。
改善劳动组织：推行包工制。

增加生产：必须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增产
指标，决不能减产。是否能做到？我们党是否在这个问题上要犯一
次大错误？苏联所犯过的错误我们是否能避免？
要反对右的和“左” 的错误观点：（1) 在发展问题上，“不进”
与“冒进”。目前不是批评冒进的问题，不是批评“超过了客观可能

性”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进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认识和不去利用
“客观可能性”的问题，即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广大农民群众由于土地
不足、生活贫苦或者生活还不富裕，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
性，而我们有些人却不认识和不去利用这种客观存在的可能性。农
民的两面性一一集体经营与个体经营两种思想的矛盾，哪一面占优

势？随着宣传和合作社示范，集体经营的思想先在一部分人中占优
势，然后在第二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第三部分人中占优
势，然后在大部分人中占优势，最后在全体人民中占优势，我们应
当逐步地
（经过十五年）造成这种优势。（2 ）在改变所有制的问题

川
指毛泽东在《全国各省现有社及一九五六年建社计划表》的各栏侧
旁填写的各省市1956 年入社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比率较1955 年增长的数
字，和在此表背面写的一篇文字，文字部分即本篇二。

上，即端正政策的问题。“揩油”问题已经发生，应当教育农民不要
“揩油”，应当端正各
f各j 项政策，并以发放贷款的办法去支持贫
农，这是一方面。但同时应当教育中农顾大局，只要能增产，只要

产量收入比过去多，小小的入社时的不公道，也就算了。要教育两
方面的人顾大局，而不是所谓“全妥协”，全妥协就没有社会主义
了。又团结、又斗争是我们的方针。
（3 ）要有坚定的方向，不要动
摇。要别人不动摇，就要自己首先不动摇。要看到问题的本质方

面，要看到事物的主导或主流方面，这样才能不动摇。事物的非本
质方面，次要方面必须不忽略，必须去解〔决〕存在着的一切问
题，但不应将这些看成事物的主流，迷惑了自己的方向。
粮食问题：是否能实行三定，是否定到户，秋收以前是否能完
成三定？

浙江有一个材料Il l是否适当？我觉是好的。
今年一定要比过去两年大进一步。
两次检查，今年十月和明年五月，全国人民代表，各省市人民
代表都下去检查。主要检查：
（1) 粮三定；

（2 ）合作社是否增产；
(3 ）各城市的浪费问题。
增加生产资料，改善经营管理（端正政策、改善耕作法、推行
包工制）和增加生产。
是否有把握（不打无把握之仗，不打无准备之仗）？即是否

冒进？
去年是再冒进了10 万个社？
今后一年又由65 万个社，增至103 万个社，即增加了近40 万个
[!]
可能指中共浙江省委1955 年6 月30 日关于农业合作社端正互利政

策问题给所属并报中央、上海局的指示。

丰土；户数由1 690 万户，增至2920 万户，即增1230 万户，是否可以？
关键是在今后三年，重点在今明两年。
必须认真整社、建社；整社不是一年整一次，而是一年整几次。
训练干部和派遣干部，当地为主，外来为辅。

整社建社，必须从整党建党入手。
增加生产资料，：（1 ）土地（深耕、开小荒、去阡陌等）; (2 ）牲
口；
（3 ）农具；
（4 ）肥料；

（5 ）水利。
改善经营管理，端正政策：（1 ）牲口入社问题；
（2 ）大农具入
社问题；
（3 ）土劳分配比例问题；

（4）投资问题；
（5 ）附〈副〉业
和社员自由使用－部分劳动力问题；
（6 ）地富入社问题；
（7 ）社员

中贫农比例问题（应为贫农、新中农的下中农和中中农、老中农的
下中农这几部分人中的积极分子；而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不收这
几部分人中的消极分子；更不要收富裕中农一一不管是老中农中间
的富裕中农，还是新中农中间的富裕中农；坚决不收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