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国之间的战争状态的命令
( 1 955 年4 月7 日）
由于希特勒德国发动破坏世界和平的法西斯侵略战争和支持日
本对中国的侵略战争－，中国于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宣布同德国处
于战争状态。希特勒侵略者被消灭以后，一九四五年的波茨坦会
议Il l决定了德国应当发展成为和平、民主、统一的国家和缔结对德
和约的途径。

但是由于美、英、法三国一贯奉行分裂德国、使西德复活军国
主义和加入侵略性的军事集团的政策，德国仍然处于分裂状态，对
德和约仍然未能缔结。现在美、英、法三国积极图谋通过实施巴黎
协定1 21进一步阻挠德国和平统一和缔结对德和约，使欧洲的和平和
[I]
指苏、美、英三国首脑和外长1945 年7 月
1 7 日至8 月2 日在德国柏
林西南的波茨坦举行的会议，也叫柏林会议。会议根据苏联代表团的建议，
讨论了设立外长会议，
占领德国的基本政治、经济原则，德国赔偿，波兰西
部疆界，控制黑海海峡，对意大利的政策，哥斯尼堡地区最后让予苏联，
对
罗、保、匈、芬的政策，战争罪犯，奥地利领土托管和参加联合国组织等问
题，并签订了《柏林
（波茨坦）会议议定书》，发表了《柏林会议公报》，这
两个内容基本相同的文件，通称《波茨坦协定》。

[2]
指美、英、法等北大西洋公约成员国同联邦德国于195 4 年1 0 月在
法国巴黎签订的协定。

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决支持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全德人民以及苏
联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为争取德国和平统一、促进对德和
约的缔结、保障欧洲集体安全和维护世界和平的斗争，同时为了中
国人民和全德人民的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九五五年四月七日第九次会议的决议，宣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德国之间的战争状态从此结束。两国之
间的和平关系应当建立起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德国之间的战争状态的结束并不改变德
国的国际义务。同时并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有关德国的国际
协定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
一九五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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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 年4 月18 日至24 日，亚非29 国政府首脑会议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
开，周恩来率中国代表团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