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整顿粮食统销工作的指示稿[1]的批语和修改（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一刘[2]阅后发。
加了一个尾巴[3]。
毛泽东四月廿八日根据手稿刊印。
二国务院和中共中央要求各省市委和省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本指示后的二十天左右的时间内，将本指示的要点，结合当地情况，作出自己的指示和安排，一直传达到乡，并开始见之实行。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1]　 国务院、中共中央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关于加强整顿粮食统销工作的指示稿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使近一时期粮食的销量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合理指标，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这是极端反常和危险的，必须立即加以扭转。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深入地发动群众，进行充分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使群众明了国家的政策和解决粮食问题的真正出路。
指示稿还规定了解决粮食供应问题的具体方法。
[2]　 刘，指刘少奇。
[3]　 指毛泽东审阅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整顿粮食统销工作的指示稿时，在末尾加写的一段话，即本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