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要全国人大代表工作费的批语［l]
( 1955 年3 月
14 日）
尚昆121同志：
此项工作费，我不需要使用，应交给中央。此次送来的以及以
后的，均请你交给中央会计机关。
毛泽东
三月十四日
[ l]
这个批语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955 年3 月7 日关于津贴全国
人大代表工作费给毛泽东的通知上。通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费，从1954 年9 月份起算，至1955 年3 月份共7 个月，计人民币35 0 元
（每月50 元），特随函一并送上，请查收。
[2]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办公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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