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解释的通知稿中加写的一段话［1 ]

( 1954 年12 月5 日）
在写文章做讲演遇到需要提到毛泽东同志的时候，可用“毛泽
东同志的著作” 等字样。

[1]

毛泽东这段话加写在中共中央宣传部1 954 年12 月5 日关于毛泽东
思想应如何解释的通知稿中以下一段文字之后：“关于
‘ 毛泽东思想’ 应如何

解释的问题，今后可用口头答复如下：
党章已明确指出：‘ 毛泽东思想’即是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 ，它的内容和马克
思列宁主义是同一的。毛泽东同志曾指示今后不要再用‘毛泽东思想’这个
提法，以免引起重大误解。我们认为今后党内同志写文章做报告，应照毛泽
东同志的指示办理。至于讲解党章和过去党的重要文件决议时仍应按照原文
讲解，不得改变，但应注意说明‘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
避免对两者有不同内容的可能误解。”中宣部这个通知下达之后，有的省委曾
对通知中毛泽东加写的这句话电询中宣部“毛泽东同志” 是否为“毛泽东思
想” 之误。中宣部于12 月25 日复电说：“原文系同志，并无错误。意思即是
说，在需要提到毛泽东同志的一般观点或意见的时候，
可用
‘ 毛泽东著作’
的字样去代替‘毛泽东思想’
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