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叶恭绰、朱蕴山[1]参加政协工作的批语（一九五四年十月十三日）李维汉[2]同志：叶恭绰、朱蕴山似应在政协方面予以安排。毛泽东十月十三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叶恭绰，曾任孙中山大元帅府财政部部长、国民党政府铁道部部长。 一九五○ 年由香港回北京，任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 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决定撤销文教委员会后尚未安排其职务。 朱蕴山，当时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组织部部长。[2]　 李维汉，当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政协全国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