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参等部的称谓均冠以“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批语（一九五四年十月八日）退彭德怀[1]同志。 中央书记处已批准照此[2]办理。·毛泽东十月八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彭德怀，当时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部长，主持军委日常工作。[2]　 指彭德怀一九五四年十月六日关于军委直属的总参等部的称谓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中提出的意见。 报告说：军委直属之总参、总政、总干、总后等部原隶属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现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名义已经撤销，而国防委员会则为咨询机关性质，军委系党的组织，许多问题不能公开署名。 如隶属于国防部，则成为政府系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均不得兼职。 为此昨与伯承、贺龙、荣桓、荣臻、剑英诸同志共同考虑，拟均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等等，请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