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宪法报告的便信

(1954 年9 月9 日）
高智［I）用电话通知：请周、朱、陈、小平［2）四位同志，今日下午
五时以前及下午七时以后，看少奇同志宪法报告的头两章l刻，以便
晚上十一时左右，和少奇、伯达［4」起，到我处谈一下这两章中的
有些问题。

毛泽东
九月九日上午二时

[1]
高智，
当时任毛泽东的秘书。

[2]
用，指周恩来。朱，指朱德。陈，指陈云，
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
书记、政务院副总理。小平，
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政务院副
总理。他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3]
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报告的第一章是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草案是历史经验的总结” ，第二章是“关于宪法草案基本内容的若干
说明” 。

[4]
伯达，即陈伯达，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1954 年9 月9 日
，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讨论通过了经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因为委员们举手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