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怀同志：
此件经中央讨论，认为应采积极方针，分为四年建设远程轰炸
机部队四个师（一百二十架），外汇方面，已交周总理便道与苏方商
量可否借款问题，俊得结果再行决定。问
毛泽东
一九五四年七月十日
[1)
这是毛泽东给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彭德怀的信。
[2]
1954 年7 月16 日，经毛泽东修改审定以中共中央的名义给周恩来
发了电报。电报指出：关于苏方帮助我们建设远程轰炸机部队问题，在你离
京后，我们又作了进一步的考虑。如果苏方准备给我们的是杜4 式轰炸机
（活塞式的），则以不建为直，因此种飞机现在已经落后，速度慢（最高时速
558 公里），遇到敌人喷气式驱逐机即处于极不利的地位；我们现在没有与此
种飞机相适应的护航驱逐机（杜4 式轰炸机活动半径为2500 公里，米格15
驱逐机活动半径为230 至260 公里），仍然困难执行远程轰炸的任务，并且此
种飞机的机场设备及日常维护保养均耗费甚大，建设一个师除需外汇1 亿5 千
万卢布外，国内尚需开支1 万亿人民币（人民币旧币）。如果苏方给我们的不
是杜4 式，而是比依尔28 式更新的喷气式远程轰炸机，或者是装有喷气与活
塞两种发动机的飞机，则准备先建立一个师，以便培养干部，以后再考虑建
立第二个师。请于返莫时向苏方询问清楚后，再与其商谈。

1 954年，毛泽东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