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东局统战部关于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情况报告的批语（一九五四年七月六日）李维汉[1]同志：此件[2]似可转发各中央局、各省市〔 委〕统战部（除华东）仿照办理。
毛泽东七月六日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　 李维汉，当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
[2]　 指中共中央华东局统战部一九五四年六月三十日关于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的情况给中央统战部、华东局并告各省市委统战部的报告。
报告汇报了座谈会讨论公布宪法草案、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大行政区等问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