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刘少奇等的电报和信
( 1954 年2 月
17 日）
刘少奇同志，并书记处各同志：
现将宪法初稿（五份）派人送上，请加印分送政治局及在京中
委各同志，于二月二十日以后的一星期内开会讨论几次，将修改意
见交小平、维汉（I ）二同志带来这里，再行讨论修改（约七天左右即
够）。然后，再交中央讨论，作初步决定（仍是初稿），即可提交宪
法起草委员会讨论。因此，小平、维汉原定二十日动身来此的计
划，可推迟到月底动身。送初稿的人（2）明（十八）日动身，二十日
可到北京。
毛泽东
二月十七日下午十时
[ 1]
小平，即邓小平，
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维汉，即李维汉，当时任
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
[2]
指张一平，当时在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工作。

少奇同志：
派张一平同志送上宪法初稿五份，请查收处理。馀详本日电陈。
敬礼！
毛泽东
一九五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