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奇同志，并书记处各同志：信及决议草案[1]收到。
决议草案已作了修改，使之有根据些和更明确些。
参加修改的，有在这里[2]的几位同志，林彪[3]同志亦表示同意。

此决议似宜召开一次中央全会通过，以示慎重。

中委大多数在京，不在京的是少数，召集甚易，加上若干负重要工作责任的同志参加会议。

此议是否可行，请你们考虑。

如召开全会，时间以在一月下旬为宜[4]。

议程可有三个：（一）批准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二）决定于本年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讨论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三）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报告请刘少奇同志做，事先写好，有四五千字就够了。

报告可分为三段：第一段，略叙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反、恢复经济、过渡时期总路线及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一年的成绩等事；第二段，为了讨论和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纲要，有必要于本年内召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并述代表已经选出，只待文件准备好，即可召开；第三段，将关于加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的要点加以叙述，请求全会讨论和批准这个决议。

此报告有三五天工夫即可写成，如时间许可，请用有线电发给我一看，如定于一月二十五日开会，则时间完全来得及。

馀请尚昆[5]同志面报。

毛泽东一九五四年一月七日全会应发一简单公报，将三项议程公布就可以了，其他都可不公布。

又及。

关于第三个议程，应尽可能做到只作正面说明，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指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

这个决议草案一九五四年二月十日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通过。

[2]毛泽东当时在杭州。

[3]林彪，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正在杭州养病。

[4]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于一九五四年二月六日至十日在北京召开。

[5]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