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

　　在新疆，无论大中小县，都要在今冬明春，经过充分准备，办好一个到两个合作社，至少一个，一般一个到两个，至少三个，根据工作好坏而定。要分配数字，摊派多了冒进，少了右倾，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那就是自流了。不要超过三个？只要合乎条件，合乎章程，决议，是自愿的，有强的骨干（主要是两条：公道，能干），办得好，那是韩信收兵。责成地委，县委用大力去搞，一定要搞好。中央局，省市委农村工作部就要抓紧这件事，工作重点要放在这个问题上。

　　要有控制数字，摊派下去，摊派而不强迫不是命令主义。十月开会后，十一月、十二月，明年一、二月，北方还有三月，有四、五个月可搞，明年三月开会检查。这次就交代清楚，明年二月是要检查的，看看完成的情况怎样。

　　个别地方是少数民族区，又未完成土改，可以不搞。个别县，工作很坏的县，比如说落后乡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县委书记很弱，一搞就要出乱子，可以暂缺，不派数字，但是省委地委要负责帮助整顿工作，准备条件，明年秋收以后，冬季要搞起来。

　　一般规律是经过互助再到合作，但是直接搞社也可以允许试一试。走直路，走得好，可以较快的搞起来，为什么不可以，可以的。

　　各级农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社这件事，看做极为重要的事。个别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农村阵地，社会主义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必然去占领，难道说既不走资本主义，又不走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道路也可以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如果又不去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

　　总路线，总纲领，工业化，社会主义改造，十月开会，你要讲一下。

　　“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都是有利于富农和富裕中农的。为什么法律又要守呢？（法律是说保护私有财产，无确保字样）法律不能废除，现在农民卖地。办法就是合作化，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化，要大合作社才行，大合作社也可以使得农民不必出租土地了，一二百户的大合作社代几户鳏寡孤独，问题就解决了。小合作社是否也可以带一点，应加以研究。该搞中的，就搞中的；能搞大的就搞大的，不要看见大的就不高兴。一二百户的社算大的了，甚至也可以是三百户。在大社之下设几个分社，这也是一种创造，不一定去解散大社。所谓办好，也不是完全都好。各种经验都要做好，不要用一个规格到处套。

　　老区应该多发展一些。有些区可能此老区发展得快，例如，关中可能比陕北发展得快，成都坝子可能比阜平那些地方发展得快，要打破新区一定慢的观点。东北其实不是老区，南海与关内后解放的地区也差不多。可能江苏杭州嘉湖一带赶过山东，华北的山地老区，而且应该赶过。新区慢慢来，一般可以这样讲，但有些地方干部强，人口集中，地势平坦，为了搞几个典型，可能一下子较快的发展起来。

　　华北、山东，华北现有六千，翻一翻――摊派，翻二翻――商量，一翻半或两翻，华北也是这样。控制数字不必太大，地方可以超过，超额完成，情绪很高。

　　发展合作社也要做到数多，质高，成本低。所谓成本低，就是不出废品；出了废品，浪费了农民的精力，落个影响很坏。政治上蚀了本，少打粮食。最后的结果是要多打粮食、棉花、甘蔗、蔬菜等等。不能多打粮食，是没有出路的，于国于民也都不利。

　　在城市郊区，要多产蔬菜，不能多产蔬菜也没有出路的，于国于民也都不利。城市郊区土地肥沃，土地平坦，又是公有的，可以首先搞大社（集体农庄）。当然要搞的细致，种菜不像种粮，粗糙更不行。要典型试办，不能冒进。

　　城市蔬菜供应，依靠个体农民进城卖菜来供应，这是不行的，生产上要想办法，供销合作社也要想办法。大城市蔬菜的供求，现在有极大的矛盾。

　　粮食、棉花的供求，也均有极大的矛盾，肉类，油脂不久也会出现极大的矛盾，需要大大超过，供应不上。

　　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的矛盾问题。是私有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

　　个人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人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合作社有低级的，土地入股；有高级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建。一个所有制有两种，劳动人民的和资产阶级的，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营（经过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合营，统一于社会主义）这才是提高生产力，国家工业化。生产力发展了，才能解决供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