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

在新区，无论大、中、小县，要在今冬明春，经过充分准备，办好一个到两个合作社，至少一个，一般一个到两个，至多三个，根据工作好坏而定。
要分派数字，摊派。
多了冒进，少了右倾。

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那就是自流了。

可否超过三个？只要合乎条件，合乎章程、决议，是自愿的，有强的领导骨干（主要是两条：公道，能干），办得好，那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2]。

责成地委、县委用大力去搞，一定要搞好。

中央局、省市委农村工作部就要抓紧这件事，工作重点要放在这个问题上。

要有控制数字，摊派下去。

摊派而不强迫，不是命令主义。

十月开会后，十一月、十二月、明年一月、二月，北方还有三月，有四五个月可搞。

明年初，开会检查，这次就交代清楚。

明年初是要检查的，看看完成的情形怎样。

个别地方是少数民族区，又未完成土改，可以不搞。

个别县，工作很坏的县，比如说落后乡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县委书记很弱，一搞就要出乱子，可以暂缺，不派数字，但是省委、地委要负责帮助整顿工作，准备条件，明年秋收以后，冬季要搞起来。

一般规律是经过互助组再到合作社，但是直接搞社，也可允许试一试。

走直路，走得好，可以较快地搞起来，为什么不可以？可以的。
各级农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这件事看作极为重要的事。
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

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

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

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

总路线，总纲领，工业化，社会主义改造，十月开会，要讲一下。

“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都是有利于富农和富裕中农的。

为什么法律上又要写呢？法律是说保护私有财产，无“确保”字样。

现在农民卖地，这不好。

法律不禁止，但我们要做工作，阻止农民卖地。

办法就是合作社。

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社，要大合作社才行。

大合作社也可使得农民不必出租土地了，一二百户的大合作社带几户鳏寡孤独，问题就解决了。

小合作社是否也能带一点，应加研究。

互助组也要帮助鳏寡孤独。

合作社不能搞大的，搞中的；不能搞中的，搞小的。

但能搞中的就应当搞中的，能搞大的就应当搞大的，不要看见大的就不高兴。

一二百户的社算大的了，甚至也可以是三四百户。

在大社之下设几个分社，这也是一种创造，不一定去解散大社。
所谓办好，也不是完全都好。
各种经验，都要吸取，不要用一个规格到处套。

老区应当多发展一些。

有些新区可能比有些老区发展得快，例如，关中可能比陕北发展得快，成都坝子可能比阜平那些地方发展得快。

要打破新区一定慢的观念。

东北其实不是老区，南满[3]与关内的后解放的地方也差不多。

可能江苏、杭嘉湖一带赶过山东、华北的山地老区，而且应当赶过。

新区慢慢来，一般可以这样讲，但有些地方干部强，人口集中，地势平坦，搞好了几个典型，可能一下子较快地发展起来。

华北现有六千个合作社，翻一番——摊派，翻两番——商量。

合理摊派，控制数字，不然工作时心中无数。

东北一番、一番半或两番，华北也是这样。

控制数字不必太大，地方可以超过，超额完成，情绪很高。

发展合作社，也要做到数多、质高、成本低。

所谓成本低，就是不出废品；出了废品，浪费农民的精力，落个影响很坏，政治上蚀了本，少打了粮食。

最后的结果是要多产粮食、棉花、甘蔗、蔬菜等等。

不能多打粮食，是没有出路的，于国于民都不利。

在城市郊区，要多产蔬菜，不能多产蔬菜，也是没有出路的，于国于民也都不利。

城市郊区土地肥沃，土地平坦，又是公有的，可以首先搞大社。

当然要搞得细致，种菜不像种粮，粗糙更不行。

要典型试办，不能冒进。

城市蔬菜供应，依靠个体农民进城卖菜来供应，这是不行的，生产上要想办法，供销合作社也要想办法。

大城市蔬菜的供求，现在有极大的矛盾。

粮食、棉花的供求也都有极大的矛盾，肉类、油脂不久也会出现极大的矛盾。

需求大大增加，供应不上。

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

是个体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

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

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

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

国有制扩大——国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

私人所有制有两种，劳动人民的和资产阶级的，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和国营（经过公私合营，统一于社会主义），这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

生产力发展了，才能解决供求的矛盾。

（十月十五日）二做一切工作，必须切合实际，不合实际就错了。

切合实际就是要看需要与可能，可能就是包括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和干部条件。

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是既需要，又可能，潜在力很大。

如果不去发掘，那就是稳步而不前进。

脚本来是走路的，老是站着不动那就错了。

有条件成立的合作社，强迫解散，那就不对了，不管哪一年，都是错的。

“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倒错了的，应当查出来讲清楚，承认是错误，不然，那里的乡干部、积极分子，就憋着一肚子气了。

要搞社会主义。

“确保私有”是受了资产阶级的影响。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4]。

“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

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反对“五多”等等，这些都是好事。

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

这些好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就不同了，就不是小惠了。

必须搞社会主义，使这些好事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

至于“确保私有”、“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和富裕中农。

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有句古语，“纲举目张”。

拿起纲，目才能张，纲就是主题。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主题，就是纲。

提起了这个纲，克服“五多”以及各项帮助农民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一切都有统属了。

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内社外都有矛盾。

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半社会主义的，社外的个体农民是完全的私有制（个体农民在供销社入了股，他这一部分股金的所有制也有了变化，他也有一点社会主义），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

互助组跟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同，互助组只是集体劳动，并没有触及到所有制。

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个人所有的土地、大牲口、大农具入了股，在社内社会主义因素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这个矛盾要逐步解决。

到将来，由现在这种半公半私进到集体所有制，这个矛盾就解决了。

我们所采取的步骤是稳的，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再进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将来也叫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要叫集体农庄）。

一般讲，互助组还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

有一个时候，曾经有几个文件没有提到互助合作，我都加上发展互助合作或者进行必要的和可行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这样一类的话。
有些人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因而就特别反对对农民干涉过多。
那个时候，也确是有些干涉过多，上面“五多”，条条往下插，插得下面很乱。

“五多”哪一年也不行，不仅农村不行，工厂也不行，军队也不行。

中央发了几个文件，反对干涉过多，这有好处。

什么是干涉过多呢？不顾需要和可能、不切实际、主观主义的计划，或者计划倒合实际，但用命令主义的方法去做，那就是干涉过多。

主观主义、命令主义，一万年也是要不得的。

不仅是对于分散的小农经济要不得，就是对于合作社也是要不得的。

但是，不能把需要做、可能做的事，做法又不是命令主义的，也叫做干涉过多。

检查工作，应当用这个标准。

凡是主观主义的，不合实际的，都是错误的。

凡是用命令主义去办事，都是错误的。

稳步不前，右了，超过实际可能办到的程度勉强去办，“左”了，这都是主观主义。

冒进是错误的，可办的不办也是错误的，强迫解散更是错误的。

“农村苦”、“不大妙”、“措施不适合于小农经济”，党内党外都有这种议论。

农村是有一些苦，但是要有恰当的分析。

其实，农村并不是那样苦，也不过百分之十左右的缺粮户，其中有一半是很困难的，鳏寡孤独，没有劳动力，但是互助组、合作社可以给他们帮点忙。

他们的生活比起国民党时代总是好得多了，总是分了田。

灾民是苦，但是也发了救济粮。

一般农民的生活是好的，向上的，所以有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农民欢欣鼓舞，拥护政府。

农村人口中间，有百分之七左右的地主富农对政府不满。
说“农村苦，不得了了”，我历来就不是这样看的。
有些人讲到农村苦，也讲到农村散，就是小农经济的分散性；但是他们讲分散性的时候，没有同时讲搞合作社。

对于个体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搞互助合作，办合作社，这不仅是个方向，而且是当前的任务。

总路线的问题，没有七、八月间的财经会议，许多同志是没有解决的。

七、八月的财经会议，主要就是解决这个问题。

总路线，概括的一句话就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次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对于社会主义也是很大的推动。
接着又开了这次互助合作会议，又是一次很大的推动。

鉴于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运动缩了一下，所以这次会议要积极一些。

但是，政策要交代清楚。

交代政策这件事很重要。

“积极领导，稳步发展”，这句话很好。

这大半年，缩了一下，稳步而不前进，这不大妥当。

但是，也有好处。

比如打仗，打了一仗，休整一下，再展开第二个战役。

问题是有些阵地退多了一些，有一些不是退多了，而是本来可以发展的没有发展，不让发展，不批准，成了非法的。

世界上有许多新生的正确的东西，常常是非法的。

我们过去就是“非法”的呀，国民党是“合法”的呀。

可是这些非法的社，坚持下来了，办好了，你还能不承认吗？还得承认它是合法的，它还是胜利了。

会上讲了积极领导，稳步发展，但是也要估计到还会有些乱子出来。

你说积极、稳步，做起来也会是不积极领导，或者不稳步发展。

积极、稳步就是要有控制数字，派任务，尔后再检查完成没有。

有可能完成而不去完成，那是不行的，那就是对社会主义不热心。

据检查，现在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社减了产，办得不大好，这就是没有积极领导的结果。

当然有少数社没有办好，减了产，也是难免的。

但是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甚至有更多的社减了产，那就是问题。

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

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5]。

这一点同志们必须弄清楚。

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是私有制要逐步变为不合法。

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的路。

县干部、区干部的工作要逐步转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这方面来，转到搞社会主义这方面来。

县委书记、区委书记要把办社会主义之事当作大事看。

一定要书记负责，我就是中央的书记，中央局书记、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各级书记，都要负责，亲自动手。

中央现在百分之七八十的精力，都集中在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事上。
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也是办社会主义。
各级农村工作部的同志，到会的人，要成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专家，要成为懂得理论、懂得路线、懂得政策、懂得方法的专家。

城市蔬菜的生产和供应，都要有计划性。

大城市和新发展起来的城市，人口很集中，没有蔬菜吃，哪能行呢？要解决这个问题。

在城市郊区，蔬菜生产搞互助组，供应不好解决，可以不经互助组，就搞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甚至搞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

这个问题，可以研究一下。

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提出来了，今冬明春，到明年秋收前，发展三万二千多个，一九五七年可以发展到七十万个。

但是要估计到有时候可能突然发展一下，可能发展到一百万个，也许不止一百万个。

总之，既要办多，又要办好，积极领导，稳步发展。

这次会开得有成绩。

现在不开，明年一月再开，就迟了，今年冬天就错过去了。

明年三月二十六日再开会，要检查这次计划执行得怎样。

这次会决定下一次会议的日期，并且决定下次会检查这次会决议的执行情形，这个办法很好。

明年秋天还要开一次会，讨论规定明冬的任务。

（十一月四日）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谈话记录稿刊印。

注释[1]这是毛泽东在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前和会议结束前夕，同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的两次谈话。

这次会议于一九五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五日召开。

[2]“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出自《史记·淮阴侯列传》。

一次汉高祖刘邦问大将韩信能指挥多少军队，韩信答：“臣多多而益善耳。

”[3]南满，指沈阳至大连铁路线以东的庄河、丹东、通化、临江、清原和沈阳西南的辽中地区。
[4]见《论语·卫灵公》。
[5]参见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１９７９年版，第４４６—４４９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