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切文电必须将发文年月日写齐的批语[1]（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彭[2]，并告肖向荣[3]同志：（一）此件[4]照办。
（二）军委及所属各部门各系统文电，至今仍只写月日，不写年份，仅见刘少文写的这个电报，写了“ 一九五三”，也缺一个“ 年”字。
请你们通知所属，嗣后一切文电均必须将发文年月日写齐，不可只写月日，不写年份。
毛泽东九月廿七日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1]　 这个批语写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第四部代部长刘少文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关于西藏地区某些机构精简问题给彭德怀并报中央的报告上。
[2]　 彭，指彭德怀，当时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3]　 肖向荣，当时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4]　 指刘少文为中共中央及军委起草的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关于西藏地区某些机构精简问题给西藏工委并西南局、西南军区的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