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总理：
关于阅处高岗［l］起草的
致苏联政府文件的批语


( 1953 年9 月27 日）
此件是高岗同志根据他于今年去苏时和苏联当局的谈话起草
的一个致苏联政府的文件，请你加以审查，以说帖方式，于你休假
以前，交与库大使I坷，请他转致苏联政府。


毛泽东
九月廿七日


[l]
高岗，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


[2]
指高岗起草的给苏联政府的文件。主要内容是对1952 年8 月
1 1 日
签订的


《苏联在1953 年至1955 年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恢复与改建鞍山钢
铁公司方面以技术援助的议定书》所规定的设计和设备交付期限，提出我方


的意见，请苏联政府予以考虑，以便我国于1956 年和1957 年相当地增加轧
钢能力，并基本上消灭炼钢能力和轧钢能力的不平衡现象，从而保证我国第
一个五年计划中钢材的供应。


[3]
指苏联驻华大使库兹涅佐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