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员会代表人选的问题［l]


( 1953 年7 月20 日）
李克农同志，并告彭司令员口2


六月十九日；来电，并六月十六日及七月十八日两电均悉。一般
同意来电各点意见。停战委员会中国代表应由丁国纽及柴成文131二
同志担任，杜平141同志负责中国的停战委员会代表内部与志司l吁关系
事项。红十字小组的南、北、中三组，以及朝中方面参加该项小组


工作的人员，均应集中进行联合训练。他们因需与敌方人员在一起
工作，且需到南朝鲜去，故训练必须加强。他们的访问工作结束
后，应全部参加解释工作组以资运用经验。红十字小组及解释组准
备带去的告被俘人员书等文件，待审阅后另电告。


(!]
这是毛泽东给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朝鲜停战谈判中国人民
志愿军代表团负责人李克农的电报。
(2]


彭司令员，指彭德怀，当时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3]
丁国钮，当时任朝鲜停战谈判中国人民志愿军谈判代表。柴成文，
当时任朝鲜停战谈判中国人民志愿军谈判代表。
(4]


杜平，当时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副主任，参与朝鲜停战谈判中
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领导工作。


[5]
志司，即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


遣俘委员会的中国代表，同意以王健l川担任。所有伪俘遣返问
题的处理，均由朝鲜人民军负责，故我们应将凡在我手中的伪俘派
遣得力人员移送朝方，并将有关这些伪俘的全部情况，详告朝方。
至于外俘，则由志愿军统一处理。此议须取得南日12 1同志同意。关


于不愿遣返的外俘问题侠黄远13 1回北京汇报后再作决定。
停战后的朝中领导核心，不应采取统一两党的形式来组织，致
妨碍兄弟党各自的独立组织系统。停战后，谈判代表团改为停战代
表团，内部仍应朝中各保有同等人数的代表团，依照谈判开始时与


金首相141的协议，由李克农同志负总的责任，一切问题由朝中双方
代表集体协商解决。中方代表即由李克农、杜平、乔冠华151三同志
担任。此议如你们同意，
当再征求金首相意见。


中方参加五个口岸161的工作人员，如尚未解决，望速与志司直
接商洽调遣，以免迟误。关于供应、行政、机场、铁路等问题，
已
由总后、外交部、公安部、空司、联运司17 1等负责处理，并已与你


们直接联系。
此外，


印度向我们提出两个问题：
（一）印拟派一个三至四人的
小组于停战后经东京去朝鲜访问“联合国军” 司令部，人民军、志


[l]
王健，
当时任朝鲜停战谈判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办公室主任。


[2)
南日
，
当时任朝鲜停战谈判朝中方面首席谈判代表。


[3]
黄远，
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敌军工作
部部长。


[4]
金首相，指金日成，
当时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相。


[5]
乔冠华，
当时参加朝鲜停战谈判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的领导工作。


[6]
五个口岸，分别在朝鲜新义州、满浦、新安州、清津、兴南。


[7]
空司
，
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联运司，即中朝联合铁道运
输司令部。


愿军司令部，接触实况，以便准备工作。我们考虑此事似不便于拒
绝，但我方拟只让其访问平壤总部，志司可派人参加，而不让其至
志司。（二）美向印表示，印度部队只须二千五百人，我们认为可提
出三千人。望将此二问题，与南日同志研究，并电告你们的意见。


毛泽东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