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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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了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我们的各项工作，应当遵循总路线，为总路线服务。离开了总路线就要犯错误。我们必须过渡，把社会主义看作“遥遥无期”是不对的。过渡只能是逐步的，企图“一步登天”也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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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同志在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的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中工作的中心。通过农业合作化，逐步建立农业中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限制和消灭农村中的资本主义，在这个基础上增加农业生产，这是我们的主要方法。只有在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才能巩固和扩大我国的工农联盟。农业支援工业，促进工业化；工业支援农业，帮助农业合作化。这就是过渡时期工农联盟的新的经济基础。手工业的情况也是这样，我们必须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集体化，引导手工业劳动者走社会主义的道路。但是有的同志却不是这样看问题，他们有几种错误观点，是必须批驳的：

　　第一，有同志提出，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的一切事物，一切社会秩序，时时刻刻处于发展变动之中。例如，我们的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年年在变，月月在变，天天在变，不断有新的东西代替旧的东西。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葬的一场革命。“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

　　第二，有同志提出，“确保私有财产”。这种提法，当然更是错误的。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在不断前进，农民的个体经济必然要被集体经济所代替，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就生产资料方面说，我们不能“确保私有财产”。“确保私有财产”的口号实际上是代表资产阶级和富农利益的口号，这个口号只能束缚我们自己的手脚．束缚广大群众的手脚。

　　第三，有同志提出，“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种提法看来没有多大错误，但是不明确，也不符合实际的情况。“走向”社会主义就是还没有走到社会主义，只是在向着社会主义的目标走。我们不能在整个过渡时期老是“走向”社会主义。事实上，我们的国营经济早已就走到完全的社会主义了。“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提法，可能使人认为我们现在并不是处于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不能明确认识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责任。所以，这种提法也是不恰当的。

　　上面所说的是右倾性质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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