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有关新税制问题的几个文件的批语（一九五三年六月五日）尚昆[1]同志：此五件[2]请印发各同志。 总题目为：一九五三年一月至二月间关于新税制问题的几个文件。毛泽东六月五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2]　 指关于新税制问题的五个文件，即：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等关于在执行新税制过程中物价调整草率造成市场混乱的情况的电报；北京市委关于新税制施行的反映；毛泽东关于新税制问题给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的信（见本册第页）；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的回信；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副部长吴波等关于新旧税制的利弊及此次物价波动的原因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