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马叙伦[1]的信

（一九五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马部长：

此件[2]由胡乔木[3]同志从尊处转来，因给一些同志传阅，耽搁了很多时间，兹特奉还。如要在《中国语文》上发表，请照修改样式[4]为荷！

顺致敬意！

毛泽东
一九五三年五月廿二日

[1]马叙伦，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部长、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主任。
[2]指送审的关于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举行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的新闻稿。这个新闻稿经毛泽东审改后分两次刊载于《中国语文》1953年5月号和6月号上。
[3]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毛泽东的秘书、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委员。
[4]毛泽东修改、审定的主要是新闻稿中转述的他对文字改革意见的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