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三年五月十九日）



* 这是毛泽东同志对刘少奇、杨尚昆的两次书面批评。





一


　　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请注意。


二


　　（一）请负责检查自去年八月一日（八一以前的有过检查）至今年五月五日用中央和军委名义发出的电报和文件，是否有及有多少未经我看过的（我出巡及患病请假时间内者不算在内），以其结果告我；

　　（二）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