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央会议中应有军委议程给彭德怀、黄克诚[1]的信（一九五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彭德怀同志，并黄克诚同志：在中央会议中，每月或每两月，应有一次军委的议程。例如早几天克诚同志要和我谈的后勤会议的情况，即可向中央会议作一次报告，其办法是用文字简明地写出来，交杨尚昆[2]同志印发各同志，列入议程，开会时由黄再作简单说明。 其他各部门重要事项，准此类推。 如同意，请照办。毛泽东五月廿七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彭德怀，当时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黄克诚，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2]　 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