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刘澜涛[1]参加中央讨论经济工作的会议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尚昆[2]同志：嗣后中央讨论经济工作（工业及其他）的时候，请邀刘澜涛同志到会，并将文件预发他看。星期一讨论高岗同志的两个议程[3]，请即照此办理。毛泽东五月廿四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刘澜涛，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华北行政委员会主席。[2]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3]　 指中央政治局会议准备讨论的两个议题：（一）第一机械工业部关于目前国营机械工业的情况及今后工作部署的指示（草稿）。 （二）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高岗关于同意苏联方面三年建成长春汽车厂的建议向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