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基本同意西北军区
甘青剿匪指挥部的布告的电报


( 1953 年5 月8 日）
西北局，西北军区政治部，并转甘、青省委，并告西南局：
基本上同意西北局五月二日修改补充后的甘青剿指布告。只是
（一）第三条I l l
“幡然归来”，改为“诚意回来”，较为通俗易懂；


（二）第五条12 1最后一句：
“对坚决为匪到底者则坚决消灭之”，应删
去，不绝匪首自新之路。


中央


五月八日
川
经西北局补充修改后的布告第三条，原文是：“一切因受骗或被迫为
匪的部落头人，僧俗群众，
只要幡然归来，各安生产，一律既往不咎，并保
障其生命财产及以往之地位。，，


(2)
经西北局补充修改后的布告第五条，原文是：
“无论匪首匪众，凡向
人民政府及人民解放军投诚自新者，一律从宽处理；凡脱离匪众，并积极协
助剿匪者，允许将功折罪；对坚决为匪到底者，则坚决消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