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南局关于加强对政府工作领导的
规定［I］的批语

( 1953 年4 月26 日）

[1]
指中共中央西南局1953 年4 月
11 日关于加强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及
政府系统请示报告制度的规定给西南行政委员会各党组、西南局各部委并报
中央的报告。报告中说，我们认为在大区一级加强政府系统的请示报告制
度，加强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对于更好地保证中央所规定的方针、政策、计
划、任务的正确贯彻执行，以及避免各种无组织无纪律现象的发生，是很重
要的。为此，特作如下规定：（一）为了加强对政府各部工作的直接领导，决
定撤销行政委员会党组干事会，并健全与加强各委、局、院、行的党组与党
组小组的工作。财经、文教、政法、民族、监察各党组均直接归西南局领

导。（二）政府各党组及党组小组严格执行如下的请示报告制度：各党组、党
组小组每月向西南局作定期综合报告一次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专门性质的
问题，应另向西南局作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应着重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及有关
政策的问题，并力求简短扼要。请示与报告要严格分开，不要混在一起，需
要请示的问题须另行专题请示，并严格执行“每一请示只限一个专题”的规
定。凡属重大问题及政策性的指示，须先经中央局审查批准，重要者西南局
报请中央批示。（三）为了加强对政府工作的领导，除西南局加强统一领导之
外，西南局各同志实行分工负责的制度，需要西南局进行讨论的问题，应经
过分工的各同志提交西南局常委会议讨论，各有关业务部门须事先做认真的

准备，并供给西南局各同志以必要的参考资料。

周总理：
此件似可转至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叫他们对各大区行政委员
会及省市政府，仿照、办理，以期统一地作一次改革。请考虑酌办。
毛泽东
四月廿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