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李烛尘[1] 的信（一九五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烛尘先生：四月十九日及二十日来信收到，阅悉，甚谢。你做了许多调查工作，你的建议[2]对于解决现存问题是会有帮助的。我已将你的信发给许多有关同志去看去了。顺致敬意毛　泽　东一九五三年四月廿一日根据手稿刊印。已编入《毛泽东书信选集》。注　释[1]　李烛尘，当时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2]　指李烛尘到一些工厂作了调查之后向毛泽东提出的关于解决工商业方面的公私关系、劳资关系、税负、资金等问题的建议。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