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钱瑛关于广东发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严重情况的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三年四月十一日）中央各部、 委，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兹将中央纪律〔 检查〕委员会副书记钱瑛同志关于在广东方面发生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严重情况的报告一件，发给你们，并请你们根据此件加以检查，在反官僚主义的斗争中，将自己过去所发命令指示中犯有错误的部分，迅速加以纠正。因为报告中所指各项不能容忍的坏事，或类似的坏事，除了个别事件，例如盐民、 渔民问题及种蔗问题，只是在广东及其他若干省区存在以外，其余各项是带普遍性的，几乎每省（市）都有，只是件数多少不同而已。 这些事件，很多是发源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其次就是省人民政府和专署的有关部门。而发生了这些事我们还不知道，有些甚至部长也不知道。 由此可见，问题的性质是很严重的。中央责成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钱瑛的报告要给各司局长同志看），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务

必迅速加以检查，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纠正各项不能容忍的错误。中共中央一九五三年四月十一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