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为处理四川万县事件
和江津事件的批语

( 1953 年3 月30 日）

邓小平（1］同志：
此件（2）值得注意。你前次所谈万县事件和江津事件，
均是当地

犯了错误。万县材料见早几天的内部参考，是三反五反中地书曾戎

[1]
邓小平，
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

[2]
指中华全国合作联合总社西南区办事处19 53 年3 月20 日关于西南
区合作社调整商业后的严重情况给全国合作总社的报告。报告中说，自中央
发出调整商业的指示后，
西南全区一般的停止了非社员交易。

四川省截至3
月初的不完全统计，共撤销屠案、理发店、食堂、缝衣店等22 0 7 个，加工生
产单位1 334 个，两项比调整前共减少56 . 77% 。各地合作社除个别地区外，
营业额普遍下降。

由于这样收缩，造成了合作社业务上的混乱和社员的不

满。

四川省江津县五区合作社猪肉没有卖完也不敢卖，干部分来吃了。更严
重的是有些合作社连供应农民的生产资料也减少了。不少干部无原则迁就私
商，致使私商气焰嚣张，乘机扰乱市场。四川省江津县县长竟命令合作社与
国营公司干部向私商作公开检讨，强制合作社限期收拾加工部门
，
要工商联

统一领导合作社与国营公司，不少私商乘机杀价收购、高价出售。造成上述
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各地在进行调整时，对中央调整商业的精神未能认真贯
彻，对各地公私比重缺乏详细具体的调查了解，缺乏通盘的计划和步骤，

有

些领导干部单纯地认为调整商业是消极的收缩，这就更助长了下面干部的思
想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