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河北省委关于开展
新三反斗争经验的批语

(1953 年3 月6 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地委：
河北省的经验［I)很好，发给你们参考，并登党刊。希望各省市
委仿照河北省委的榜样，在一九五三年内结合各项工作，有领导地

[1]
指中共中央华北局1953 年3 月5 日向所属通报的河北省委领导开展
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斗争的经验。通报说，河北省各
级领导机关，过去严重地存在若不很注意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不揭发坏
人坏事的现象。在中央发出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
示和华北局不断督促之后，河北省委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并于1 月下旬召开地
委、市委书记会议，
由省委书记林铁主持，严肃地处理了易县台底村干部的违
法乱纪案件和石家庄植物油总厂因领导干部官僚主义导致火灾造成国家财产严
重损失的案件。之后，省委、省人民政府和有些地、市委连续处理了一批严重
违法乱纪、破坏人民利益的典型案件，惩办了严重违法乱纪、欺压人民的坏分
子。这些典型案件的处理，都通过《河北日报》公开发表，对干部和群众起了
很大的宣传教育作用。河北省委这种严肃认真地处理违法乱纪典型案件的措
施，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进一步密切与巩固了党和广大群众的联系，增
强了群众揭发坏人坏事的勇气。河北省委领导这一斗争的经验是：
第一，首长
负责，亲自动手。第二，实行自我批评，毫不留情地揭发坏人坏事。第三，加
强检查工作，派得力干部深入厂矿、机关和农村进行重点检查和处理典型案
件。第四，通过报纸，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