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安子文[1]关于目前整党建党情况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二月九日）各中央局、 分局、 并转省市委：中央批准安子文同志一九五二年二月七日关于目前整党建党情况向中央所作的报告[2]，并将这个报告发给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遵照执行。 中央认为报告中所提各项意见和办法是正确的。中央二月九日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注释[1] 　 安子文，当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2] 　 安子文关于目前整党建党情况的报告说，一九五二年下半年，全国各地按计划在没有党组织和党员很少的地方接收新党员。目前在土改后的新区，一般的省已有三分之一的乡建立了支部，建党工作做得较好的苏南地区有百分之七十的乡建立了支部。 在全国五百人以上的公、 私营工矿企业中和专科以上的学校中，已都有了党的基层组织。 这样不仅加强了党对这些地方的领导，而且经过

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提高了对党的认识，从而加强了非党群众的积极性与进取心，推动了各项工作。 今后仍必须加强党的工作薄弱地方的建党工作，如国家机关中的经济、 企业部门及某些文化、 卫生部门。 关于农村整党工作，报告说，各地第一批整顿的四万个支部已陆续结束，有些地方已开始第二批整党。 农村整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没有很好地贯彻党的政策，在反对党员剥削行为中有“ 左” 的偏向，组织互助合作中有急躁情绪和形式主义的偏向，在对党员的审查与处理中有畸轻畸重的现象，拟在第二批整党中注意纠正。 此外，在这次农村整党中，各地都选调了一批专职组织员，这批干部大都是经过选择与训练的较好的党员干部，又经过一个时期的整党工作的锻炼，建议各地在农村整党任务完成后，对这批干部不要分配其他工作，由中央局或省委集中学习半年或一年，继续加以提高，而后分配他们到党的工作薄弱的地方或部门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