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曾山、 姚依林[1]关于商业问题的来信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一月四日）周、 朱、 彭、 彭真、 高、 邓、 陈、 薄[2]、 曾山同志：我认为曾山、 姚依林二同志在这封信上所提出的意见[3]是正确的。 这个问题牵涉很广，牵涉到一切商品的生产和消费，须要做出一个正确的决定，然后动员全党协力执行决定，才能使我们的商业工作克服目前极大的盲目性和被动状态，而走上正轨。 提议在商业厅长会议后由中财委为党中央起草一个商业工作的指示或决定，并在中央会议上讨论一次。毛泽东一月四日根据手稿刊印。注释[1] 　 曾山，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商业部部长。 姚依林，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副部长。〔〕 　 周，指周恩来。 朱，指朱德。 彭，指彭德怀，当时任人